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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举措 安吉县确保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2008-6-20 10:33:42

为加快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安吉县落实三项措施,分解创建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分解创建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县政府办制定下发《安吉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分解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到乡镇和部门,明确责任人、创建时限和工作要求等;

二是制定示范标准,示范带动一般。组织制定《安吉县食品安全示范点创建检查验收标准》,明确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示范种植养殖基地、示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示范食品经营店、示范餐饮单位等标准,统一指导、规范基层示范点创建,确保示范点创建质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监督考核。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联席会议制度,乡镇、部门每月月初汇报上月工作进度、当月工作计划,交流工作经验,明确工作重点等。建立食品安全主要工作督查机制,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等工作实行每月督查,乡镇、部门每月填写上报督查表,食安办每月汇总通报督查反馈情况,并结合督查反馈组织实地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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