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吉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安吉白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的出台,使得安吉白茶地理标志产品的管理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一、明确“安吉白茶”是指以“安吉”地名命名,在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经认定的茶园内采安吉白茶鲜叶,并在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按《地理标志产品安吉白茶》标准组织生产、加工的白茶。二、组织机构中明确了全县安吉白茶地理标志保护管理工作将由安吉县安吉白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管理。三、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和地理标志茶园证书管理中,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安吉白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必须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专用标志。四、《办法》还对地理标志产品安吉白茶的生产、销售、管理等都做了具体明确和规范。该办法的出台使安吉白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